河东刑警大队办公楼及治安大队办公楼装饰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项目概况:本项目河东刑警大队办公楼及治安大队办公楼装饰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具体以招标文件材料清单内容为准)。
2、项目地点为:临沂市公安局河东分局刑警大队。
3、质量要求达到:达到国家规定相应标准。
4、资金来源:自筹。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的经营场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合的经营实力和履约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项目经理经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
5、须提供两份近三年来(2016年1月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揽类似工程(类型、用途、规模)承发包合同、中标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凡具有相应投标资格的单位,须于2019年11月7日下午17:00前携带以下证件到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理资格预审事宜,资格预审合格后须向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60000元,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职工养老保险证明(2019年1月至今,需明确到个人)(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5、拟承建本工程管理班子成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提供资格证件、身份证、劳务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险缴纳明细(2019年1月至今,需明细到人,证明原件留存),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6、须提供两份近三年来(2016年1月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揽类似工程(类型、用途、规模)承发包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河东刑警大队办公楼及治安大队办公楼装饰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需提供3份资格预审申请书。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五、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向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招标日程安排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1月1日8:30至2019年11月7日17:00前,过时不予受理。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11月26日14:00至2019年11月26日14:30前
4、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6日下午14时30分
5、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6日下午14时30分
6、开标地点: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滨河东路与中昇大街交汇处环球总部大厦27楼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临沂振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代理公司: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沈友旗
联系电话:0539-8099095、19969972195